1. 適用: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據(jù)國家有權機關的囑托文件依法辦理查封登記的,適用查封登記。
2.囑托查封主體:囑托查封的主體應為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、國家安全、監(jiān)察、公安、稅務等國家有權機關。
3.辦理查封登記需提交下列材料:
(1)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、國家安全、監(jiān)察、公安、稅務等國家有權機關送達人的工作證件。委托其他有權機關送達的,提交委托函;
(2)人民法院查封的,提交查封或者預查封的協(xié)助執(zhí)行通知書和裁定書;
(3)人民檢察院查封的,提交查封函;
(4)國家安全、監(jiān)察、公安、稅務等國家有權機關查封的,提交協(xié)助查封的有關文件。
4.辦理時限:即時辦結
5.收費標準:不收費
6.辦理窗口: 65、66號窗口
7.辦理流程:送達法律文書→受理登簿
查封登記的設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