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初步審定,我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予以首次登記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七條的規(guī)定,現予公告。如有異議,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。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我機構將予以登記。
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:丹東市新城區(qū)中心南路11-39號(新城區(qū)體育館西南側)
聯系方式:2316501
序號 | 權利人 | 不動產權利類型 | 不動產坐落 | 不動產面積 | 用途 | 備注 |
1 | 劉臣君、劉單萍 | 宅基地使用權/房屋所有權 | 振安區(qū)九連城上尖村一組 | 100平方米 | 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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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單位:丹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
2017年7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