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潘廣平、王秀鳳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振興區(qū)住友區(qū)8號樓504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160119003211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潘廣平、王秀鳳
2017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