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翁大萬、楊秀英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振興區(qū)纖維街51號樓2-1-3號,房屋所有權證(證號:99106521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翁大萬、楊秀英
2017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