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張仁田、楊敬涵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振興區(qū)賓館路6號(hào)2單元404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(hào):20150504005411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仁田、楊敬涵
2017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