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國昌、耿玉琴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振興區(qū)振八街28-21號2205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0912242811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國昌、耿玉琴
2017年8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