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淑英持有的,坐落在振安區(qū)龍母路101-5號1單元103室的不動產權證(遼(2019)丹東市不動產權第0004227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李淑英2024年10月11日